原为金堂县律师事务所,在2001年改制为四川蜀都金丰律师事务所,合伙人为何泽礼(主任律师)、王洪、张洪元。法律服务内容包括:
1、担任法律顾问;
2、担任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代理人,参加诉讼;
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4、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5、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6、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;
7、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